部分实验室专用试剂耗材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4 09:1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一、询价采购项目需求
根据上次询价结果,本公告对部分实验室专用试剂耗材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本次采购共2个采购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采购内容如下。其中分包1限价2.45万元;分包2限价1.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分包1的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具备生产商的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化学品销售资质”。分包2的投标人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化学试剂或化工产品销售资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需提供货物来源为正规渠道的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书面声明;
1.7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发现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1.8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资质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和书面声明。
2.报价单必须标明分包序号、物资名称、产品参数、规格、单价(按表中标注的单位单价报价)、总价(按表中计划采购数量计算后填报)(见附件2)、品牌。报价含税、含包装及运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参数要求需完全满足,且须在投标报价单备注栏注明品牌,否则作废标。
3.投标材料须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四、质量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若所供产品经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产品有效期至少要在保质期的50%以上(例如保质期为12个月,验收时有效期至少要有6个月)。
2.供货周期:货源充足,且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壹份,均需加盖公章,不加密电子文档壹份(word文档,U盘或发送至电子邮箱wxsnjzx@126.com)。
2.投标文件必须在2025年11月10日17:00前送达无锡市梁溪区永丰路石子街小区63号(农业执法大楼) 无锡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508室,联系人:孙超斌,联系电话:85017741。
3.评标方法: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以分包的报价最低价中标,同一投标人可中标多个采购分包。报价中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不合理标书,我局采购评审小组将作废处理。
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声明材料应加盖公章,保证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作无效响应处理。
5.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或来电联系。
6.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7.投标保证金:免收。
附件:1.试剂耗材采购询价需求表
2.实验室专用试剂耗材询价采购项目报价单
无锡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