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
发布时间:2025-09-29 09:5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10月迎来“寒露”“霜降”两个节气,气温、水温进一步下降,昼夜温差明显。大部分水产养殖动物经过夏季快速生长期后,步入丰产丰收关键期,此时做好养殖生产管理,是确保养殖增产、增收的关键。根据近年同期全市水产养殖疾病测报数据和今年天气情况,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对10月易发疾病进行了预测,供参考。
一、易发疾病
(一)鱼类疾病
1、草鱼出血病:病原为草鱼呼肠孤病毒,主要危害草鱼及青鱼,水温20℃-30℃时易发病。患病鱼鳍基或鳃盖出血,解剖查验可见肌肉出血呈鲜红色、肠壁充血、肝脾充血等症状。
2、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病原为鲤疱疹病毒Ⅱ型,主要危害金鱼、鲫及鲫杂交变种,水温10℃-33℃时易发病。患病鱼游动缓慢,体表广泛性充血或出血,尤其以鳃盖、下颌、前胸和腹部最为严重。解剖后可见淡黄色或红色腹水,肝、脾、肾等器官肿大。
3、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病原为嗜水气单胞菌、温和气单胞菌等多种细菌,危害鲫、鳊、鲢、鳙、乌鳢、黄鳝等多种淡水鱼类,水温9℃-36℃时易发病。病鱼离群缓慢游动,眼球突出,体表充血,鳃、肝、肾颜色较淡,呈花斑状。病情严重时死亡率达90%以上。
4、细菌性肠炎病:病原为肠型点状气单胞菌、豚鼠气单胞菌、嗜水气单胞菌等革兰氏阴性短杆菌,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大口黑鲈、泥鳅等淡水鱼类,水温在18℃以上开始流行。患病鱼肛门红肿外突,解剖查验可见肠道充血发红,尤以肠后段明显。
5、赤皮病:病原为荧光假单胞菌,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团头鲂等多种淡水鱼类,一些养殖区域一年四季都有流行,特别是当捕捞、运输、放养使鱼体受到机械性损伤或鱼体表被寄生虫寄生而受损时,病原菌更易侵入,引发疾病,应引起重视。
6、诺卡氏菌病:病原为诺卡氏菌等,主要危害大口黑鲈、乌鳢等鱼类。全年可发病,流行高峰期为9-10月。患病鱼体表隆起大小不一、形状不规则的结节,剖开结节后有白色或稍带红色的浓汁流出;肝、脾、肾等内脏器官也出现白色点状结节。
7、车轮虫病:病原为车轮虫,主要危害各种淡水鱼类,一年四季均可发生,适宜水温20℃-28℃。车轮虫一般寄生在鱼类体表、鳃和鼻孔处,大量寄生时会刺激鳃丝分泌黏液,形成黏液层,妨碍病鱼呼吸。
8、指环虫病:由指环虫寄生引起,主要危害鲢、鳙以及草鱼等,水温20℃-28℃时易发病。大量寄生时病鱼瘦弱发黑,呼吸困难,鳃盖难以闭合,鳃丝黏液增多、肿胀呈花鳃状。寄生数量多且密集时呈白色泡沫状小团。
9、锚头鳋病:病原为锚头鳋,主要危害鲤、鲫、鲢、鳙、草鱼等淡水鱼类,繁殖适温为12℃-33℃。锚头鳋一般寄生在鱼类肌肉、鳞下、口腔等部位,患病鱼食欲减退、身体瘦弱、烦躁不安,体表或鳞片腹部可见细针状虫体。
(二)甲壳类疾病
1、白斑综合征:病原为白斑综合征病毒,主要危害克氏原螯虾、中华绒螯蟹等甲壳类动物,水温20℃-30℃易发病。该病发病急,死亡率高。病虾行动异常,甲壳上出现白点,白点直径小于3mm或连成片。
2、十足目虹彩病毒病:病原为十足目虹彩病毒Ⅰ型,主要危害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日本沼虾、克氏原螯虾等,水温16℃-32℃易发病。病虾活力下降、停止摄食,额剑基部甲壳下呈现白色三角区域病变,俗称“白头”。
3、河蟹螺原体病:俗称河蟹“颤抖病”,病原为螺原体,主要危害中华绒螯蟹等甲壳类动物。4月-10月易发病。患病蟹行动迟缓,螯足握力下降,附肢颤抖。解剖可见鳃呈浅棕色甚至黑色,血淋巴稀薄,凝固缓慢或不凝固。
4、固着类纤毛虫病:由聚缩虫、钟虫、单缩虫等固着类纤毛虫附着在虾蟹体表、附肢、鳃等部位引发的疾病。附生数量不多时,虾蟹症状不明显;大量附生时,患病虾蟹体表被覆一层灰黑色绒毛状物,游动缓慢,反应迟钝,摄食能力下降,生长发育迟缓,不能蜕壳,严重者可死亡。
(三)部分养殖重点品种疾病
1、鳊:10月易发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车轮虫病、指环虫病、锚头鳋病等。
2、大口黑鲈:10月易发鲈弹状病毒病、柱状黄杆菌病、诺卡氏菌病、纤毛虫类疾病等。
3、鲫:10月易发鲫造血器官坏死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黏孢子虫病等。
4、泥鳅:10月易发细菌性肠炎病、腐皮病等。
二、防控建议
(一)加强养殖生产管理。一是坚持每日巡塘。检测池塘水质指标,确认池塘防逃逸设施状态,查看水产养殖动物活动与摄食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二是保持合理放养密度。对已经达到商品规格的养殖动物,及时捕捞上市。一方面错开集中上市时间,提高养殖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减轻水体负载压力,降低缺氧泛塘风险,促进存塘动物生长。三是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定期对养殖环境、水体、食台、工器具等进行消毒,及时打捞死亡水生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确认病害发生后,要依据《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4年1号、2号)》规定用药,遵循“五个不用(一不用禁停用药物,二不用假劣兽药,三不用原料药,四不用人用药,五不用未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原则。上市前,应严格遵守水产养殖用兽药的休药期管理规定,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做好越冬前管理。一是科学投喂。选用营养全面、新鲜无霉变的全价配合饲料,适当拌喂维生素C钠粉(水产用)等免疫增强剂,按照“四定”原则进行投喂,确保越冬水产养殖动物身体健康,体质健壮。二是规范操作。转塘、并塘时要小心操作,避免养殖动物在拉网、分拣、运输等过程中受到机械性损伤,拉网后及时消毒,预防继发性感染。三是提高水位。越冬池塘要适时补水提高水位,防止越冬期冰下水位过低,导致养殖动物发生缺氧、冻害等。
(三)及时报告疫情。在养殖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相关水生动物疾病防控方法,可登录“全国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服务网”(www.adds.org.cn),在“常见疾病”中查询,或通过“自助诊断”及“专家诊室”进行诊断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