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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4-12-10 10:4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1127日至2024119日对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319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抓实抓牢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负责、主动认领,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责任处室(单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逐一对照检查,逐项研究整改,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强化高位统筹、细化整改措施。召开局党组会学习讨论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以党内文件形式向局各党支部、处室(单位)印发了巡察反馈意见。多次会商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明确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方面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3张清单,细化分解成104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强化督促推进、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当前各项农业农村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抓牢抓实整改任务。集中整改期内,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对照整改措施逐条梳理、逐项销号,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讨论、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封堵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举措,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压实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督导力度。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先后赴江阴、宜兴、惠山、滨湖、新吴开展调研指导,督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编制情况,加大调度力度。目前,市(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本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印发。二是加快上图入库。组织各市(县)区将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上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料及时上传到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进一步提高永久基本农田中高标准农田建成率三是加大建设力度。督促各地按照《无锡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行动方案》(锡政办发〔202340号)落实2024年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通过增施有机肥等用地养地措施,提升高标准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耕地质量。二是提升高标准农田建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农田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应用数字监管信息化手段,实现建设过程全程“留痕管理”,做到施工监理有“迹”可循、有“证”可查。加强建后管护管理,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查中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3.“资金使用绩效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针对建设类奖补项目:是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储备项目,为省级资金精准下达打好基础。同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建立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中央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组织专家审查并批复;二是按照《无锡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管理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发〔2022138和《无锡市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及生产任务目标管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发〔2022160,将奖补资金下达方式由原来的年内全部下达调整为“预拨加清算”方式下达。针对补贴类奖补项目: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粮食规模流转补贴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锡农发〔202448号),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更多种粮大户在作物换茬、合同到期重签时调整田块,扩大连片规模,种植主体按补贴流程申请;二是加强对已认定园区建设情况的动态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园区的发展现状,指导园区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园区培育现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运转类项目:开“无锡市市级犬类留检场所政府购买服务运行项目”服务成本审核,合理控制2024年犬留所运行招标预算。

4.“三重一大决策不够规范高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无锡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锡农发202447,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事项范围、责任分工、办理要求、决策流程监督整改等明确相关规定。明确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调研、咨询论证、协商的工作流程与工作规范,强调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议题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环节,同时明确“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分歧未经充分协商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其他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予提交会议讨论,提高“三重一大”决策工作质效。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增设提交议题的初审、复审环节,落实专人进行议题把关工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议题前期经过充分论证和审核。三是要求局下属单位根据局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分别制定各自管理规定,同步明确决策程序和决策要求,强化决策档案管理,提高决策科学性、规范性。

5.“人员借用调配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操作口径,对相关人员、期限、程序、日常管理和工作纪律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6.“政府采购资料归档不完备”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2019-2024年的政府采购档案检查。按照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要求,由局机关纪委、督察组、办公室、计财处组成检查小组,围绕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采购需求公示(仅限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评审报告、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书、合同公示等政府采购必备要素逐一查看,已对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二是进一步规范农业项目档案管理要求,明确市级业务处室(单位)需履行对口任务资金全过程的执行管理监督、绩效运行监控和配合绩效评价等责任,对归口管理的各级资金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资料需留存电子档案保存,并明确政府采购档案保管要求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在市委一号文件中提出66项年度重点工作量化目标任务,并且逐项细化分解到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涉农市(县)区。“乡村振兴推进情况”纳入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重点工作,将市级部门单位完成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任务情况、市委一号文件下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分依据。二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上半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梳理省高质量考核涉农指标、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进展情况,会同各市级责任部门逐项分析失分风险、存在困难、工作举措,形成详细分析材料报送市领导。根据重点工作推进进度和工作需要,适时提请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走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道路”工作座谈会、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专项清理整治试点工作座谈会、“双百行动”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严格落实联络员会议制度。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解读省级考核方案,研究对下考核办法,交流重点工作进展,研判发展趋势和改进措施,协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督促考核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考核机制。以真督实考倒逼各指标责任部门耕好“责任田”二是强化考核结果分析。根据省委农办反馈的无锡大市、5个涉农市(县)区2023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有力举措三是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及时将省委农办反馈的2024年度半年评估工作提示分解至市级各责任部门,逐项梳理弱势指标和薄弱环节,形成分析汇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工作推进。结合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走访、“三经常三服务”为农服务等工作,赴基层沟通指导,帮助更好落实工作。

3.关于“粮食保供能力偏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解省定目标。按照省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区,推动各市(县)区进一步分解落实面积,明确具体作物品种,确保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20万亩以上。据统计,今年我市夏粮种植面积为56.69万亩,较上年增加0.89万亩,增幅1.58%;夏粮单产328.1公斤/亩,较上年增加4.3公斤/亩,增幅1.3%;夏粮总产18.60万吨,较上年增加0.53万吨,增幅2.9%二是抓好粮食生产。全面做好粮食优质品种和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粮食产量和品质。重点抓好省市级粮食绿色高质高效丰产片建设,并邀请专家开展技术培训,提升种植户技术水平,提高粮食单产,推动增产增效。今年已先后召开夏熟苗情总结暨前期水稻生产管理会议、水稻病虫发生趋势会商会暨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市级水稻丰产片观摩暨中后期管理工作推进会、应对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抓好秋粮生产管理工作会议、省级丰产片观摩学习暨秋种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组织6个技术指导小组赴各板块开展秋收秋种工作指导,全力做好粮食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努力夺取粮食丰产丰收三是组织县区自查。组织各市(县)区结合种粮补贴进行粮食面积检查,确保应种尽种,不断提升全市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4.“‘菜篮子’稳产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在监测工作方面。对照2021-2022“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评价结果,完成“菜篮子”监测评价初步报告,包括2021-2022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评价情况、短板和成因、周边城市情况,以及2023-2024年度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生产能力得分预测情况、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在蔬菜生产方面。制定出台《无锡市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锡政办发〔202339号)《无锡市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锡农发〔2023119号)等文件,分解三年建设任务,部署基地认定工作,明确推进措施,压紧压实保供责任。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规划,明确2024年、2025年蔬菜基地新建(或改建)目标任务。加强对基地建设的跟踪和督促,每季度调度、现场推进建设情况,定期走访菜篮子龙头企业在生猪生产方面。“稳固生猪基础产能,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5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稳定在20列入2024年市委一号文件,并分解落实。在渔业生产方面。今年以来,全市坚持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全面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华海1”“中科5”等鳊鲫鱼新品种(系),推广青虾太湖2”“太3、环棱螺蠡湖1等新品种。1-11月份,全市新增工厂化养殖面积2万平方米。

5.“对耕地‘非粮化’问题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耕地保护“三提两严”专项行动,助力提增数量、提优布局、提升质量,努力增强粮食自给保障能力。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耕地种植现状调查。根据全市耕地种植现状调查结果交办会要求,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各市(县)区,各地在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再核查工作和撂荒地整改。经属地现场再核实,当前各地正因地制宜开展整改,争取将适宜种植地块在年底秋种时节恢复种植。二是开展苗情、病虫情监测和会商,及时掌握苗情、病虫情,制定了夏季蔬菜技术指导意见、病虫第一次防治技术意见、水稻中后期管理意见,指导各地科学田管。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动开“耕地保护进万村”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基层群众保护和利用好耕地的自觉性。

6.“农产品生产主体难以溯源”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农产品生产主体、收储运主体和批发市场质量负责人等经营纳入培训范围,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各环节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全市农批市场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查证索证和留存要求,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实。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重点水产品专项整治推进会,部署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加强重点水产品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将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作为两个重点之一,开展专题授课,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人员认识,压实监管责任提升我市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三是提高监管覆盖面。完善配套服务,持续开展承诺达标合格服务指导行动,全市建成承诺达标合格服务站点153家,提高为农户速测、出证的便捷度。今年以来,已为农户免费开展速测11.2万批次,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640万张。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定量监测力度。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无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锡农发〔20245号),明确全年省市县定量监测总数量(含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不少于千人1.8批次。二是提高例行监测覆盖面。优化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全面覆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户等各类生产主体,加大小散户监测力度。今年以来,市级风险监测中抽自小散户的样品大幅增加,占采样总量的三成以上。三是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强“两鱼”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锡农发〔202457号),落“两鱼”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提高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快检能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在种养殖主体、村级公示栏、农资店等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提高重点品种合格证开具率。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流通环节水产品整治,查验合格证,开展执法抽检。

8.关于“行政执法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解决办案数量与执法力量不匹配问题。全面提升案件办理数量,组织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渔政亮剑2024”系列执法行动、无锡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铁牛卫士 护航三夏”等执法行动14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市本级执法培训12次,共计63学时;举办了2期无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共培训全市县区执法业务骨干130余人。二是开展规范化建设。配备完善物证室、询问室、档案室、装备室等功能间,购置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无人机、执法工具箱等设备。制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人员工作守则》《投诉举报制度》《办案制度》《党风廉政监督制度》等制度。开展执法培训、案卷制作大比武、执法技能竞赛、优秀案卷评查、案卷质量抽查等活动,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完善相关台账,整理归类案卷、培训、制度等13项台账资料。

9.关于“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构建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提升农业园区水平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今年3-4月,对市级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在管理运营、业态融合、招商引资、主体培育、品牌打造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并通过日常走访调研,对园区建设进行具体指导。二是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围绕我市6+N特色产业,开展特色全产业链建设,今年已开展对淡水鱼产业链建设项目的奖补。积极实施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今年新获批建设农业产业强镇项目1个(羊尖镇),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评估1个(顾山镇)。三是通过招引培育优质农业项目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年度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计划,赴上海、成都等地开展招商对接活动,组织重大项目观摩推进活动。四是通过挖掘乡村休闲特色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组织开展“苏韵乡情 百味乡食”土特产推介活动,现已推荐23个特色乡食;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认定推荐及监测工作,已推荐1个行政村参加申报,对4个已认定村进行了监测信息采集;1条春季特色休闲线路被农业农村部推介。

10.关于“农业经营主体示范效应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推动农业龙头企业扩量提质。今年以来,6家企业获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在严格标准的前提下,稳步提升龙头企业数量规模。梳理农产品加工细分行业领域领军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和鼓励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谋划上市。二是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规模化、科技化水平。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质量标准认证、市场营销、技术创新与推广等项目支持力度

11.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广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农业品牌工作调研,指导阳山水蜜桃、宜兴红(茶)申报省级农业品牌项目储备。指导阳山水蜜桃甘露青鱼新申报2024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组织阳山水蜜桃、阳羡茶参加第二届江苏品牌农产品营销促销大赛,完成2024年度无锡农业品牌营销促销活动暨五“新”(新农人、新品牌、新科技、新赛道、新创意)分享会。积极组织品牌参加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活动,开设“寻味锡字号土特产”电视栏目系列报道,组织开“农情四季”冬季年货市集、名特优农产品“四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商超)活动,进一步提高品牌知名度。二是指导江阴市建成京东特色馆——中国特产江阴农特产馆,并已投入运行。深入基层帮助和指导各地积极孵化和服务本土企业在抖音、微信、快手、小红书、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等主流平台进行产品销售,助力特色农产品互联网化。下拨电商平台销售奖补资金至相关地区,加大品牌主体信贷扶持力度,市级“惠农贷”对列入无锡农业品牌目录的主体执行不高于同期LPR+20BP的优惠利率。

12.关于“农业科技整体创新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已有平台内涵提升。强化平台建设,将省级以上农业园区建设纳入全市功能区建设布局、开发区范围进行考核管理。优化农业园区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聚焦园区的科技装备和产业发展,引导园区提升农业新质生产力。深化政产学研合作,锡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浙江大学——无锡锡山现代农业联合研究中心步入实质运营阶段,惠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国家果树种质南京桃资源圃无锡水蜜桃品种圃、中国水蜜桃种质资源展示馆项目全面建成。推进“太湖稻”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平台建设市农科院筛选引进适宜本地区种植的太湖稻地方种质资源530份,2024年种植其中230份资源材料强化省农科院无锡分院内涵建设。举行学科建设专家咨询会,开展学委会顾问聘任持续抓好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立项6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省乡村振兴软课题科学4项,亚夫科技服务项目1项。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搭建服务发展平台,由省农科院无锡分院与惠山区农业农村局共“亚夫科技服务惠山洛社工作站”,参与洛社精细蔬菜园区建设。举“无锡智能农机装备创新联盟”成立大会,汇聚市内农机装备制造、物联网和智能传感器研发相关高校和企业,共同推进无锡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与示范应用。

13.关于“数字农业推进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完成数字农业大脑、建设一批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场景2大任务,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决策类系统融合、生产服务类系统融合、数字化特色产业链建设、数字化农业基地建设、数字和美乡村建设6大工程,构建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农村数字技术创新、农业农村数据安全保障3大体系,形成无锡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规划任务工程指标举措成效的闭环。二是启动建设3个智慧园区和5个数字农场,推进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动农业产“智改数转网联”。三是启动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监管、智慧农机综合监管、渔业规模化发展信息管理、互联网+农业大数据监管执法指挥、数字底座密码资源池、宅基地综合管理等6个应用场景,实现农业监管、产业发展、农村社会运行“可感、可视、可控、可治”的管理生态,为无锡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等注入新动能。

14.“特色种质资源研发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三中心”建设列入《无锡市委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锡发〔20245号)进行推动。江阴市依“长江三鲜”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中心开展科技攻关,实现鲥鱼、河豚人工繁育,解决了鲥鱼、河豚养殖种源本地化问题;宜兴市依“河荡三青”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中心——宜兴市现代渔业种业中心开展抗病毒鲫鱼育种攻关工作;惠山区依“太湖三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中心开展太湖水域土著鱼种收集和育种工作;锡山区与上海海洋大学科研团队达成意向,将引种新品系青鱼示范推广。二是协调推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与宜兴“河荡三青”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中心合作,建设宜兴市高塍镇梅家渎青虾种业基地和产业园项目。协调推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科研团队进驻无锡市“太湖三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中心,开展翘嘴红鲌新种质创制及新品种选育工作。对接协调上海海洋大学科研团队与无锡“甘露青鱼”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达成意向,将青鱼新品系引进锡山区鹅湖甘露青鱼产业园试验示范。三是宜兴市使用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对“河荡三青”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中心——宜兴市现代渔业种业中心池塘标准化改造进行补助

15.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不够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对上争取。主动与省厅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督促村(社区)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因地制宜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全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会议精神,赴淮安学习调研,借鉴淮安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经验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创新做法,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因地制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是部署“双百行动”。组织开展“百村提优、百村帮促”行动,以行政村(涉农社区)为单元,分为重点提优村、重点帮促村两类。制定出台《关于坚持党建引领开展“双百行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锡委农办发〔20246号);召开全市“百村提优 百村帮促”行动工作推进会,完成部门单位与重点提优村、党政机关部门和企业与重点帮促村挂钩结对及第一书记选派等工作。

16.关于“推动相对薄弱村持续发展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结对挂钩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市级部门单位“双百行动”开展情况,做好挂钩部门的单位季季评工作,进一步扬优势创特色、攻弱项补短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二是引导建立精准挂钩机制。开展重点帮促村“村情清单”摸排填报工作,理清发展“缺什么”、建设“差什么”等短板弱项;启动挂钩共建,组织83个党政机关部门和企业与重点帮促村挂钩结对,引导各挂钩共建部门单位按照文件相关要求,会同重点帮促村围绕乡村产业振兴等制定挂钩共建方案,并积极落实共建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83个党政机关部门和企业与重点帮促村挂钩结对,村情清单已发挂钩共建单位;83个重点帮促村挂钩共建部门单位中有82家已完成共建方案报送工作,对于未报送的单位,发送提醒函。三是完善重点帮促村转化标准。在《关于坚持党建引领开展“双百行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锡委农办发〔20246号)中明确重点帮促村完成转化的标准主要根据重点帮促村经营性收入、村常住居民人均收入增幅等。帮扶期满,对未达到标准的重点帮促村不拨付奖补资金,对第一年或第二年达标但第三年未达标的重点帮促村,已拨付奖补资金予以收回。制定《无锡市“百村提优 百村帮促”行动重点帮促村扶持工作方案》(锡委农办发〔202412号),在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达标要求及奖补标准。

17.关于项目指标设置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财政资金奖补形式。打破资金项目制分配方式,市级每年安排4000万元资金支持“双百行动”开展,资金将采取分档分年度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支持。在《无锡市“百村提优 百村帮促”行动重点帮促村扶持工作方案》(锡委农办发〔202412号)中,进一步细化奖补标准,对重点帮促村通过综合经营性收入增幅等几个因素给予不同的奖补资金。二是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将“激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加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建设”等举措纳入《关于坚持党建引领开展“双百行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锡委农办发〔20246号),并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市级选派33名机关部门、单位优秀干部到重点帮促村、重点提优村担任第一书记,进一步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人才保障。

18.关于“指导推动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系统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验,在局微信公众号设置基层经验实录专栏“偶哩有妙招”专栏号召全市举一反三,推广基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践经验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常态化开展走访指导、政策沟通,做好政策解读,打通政策落“最后一公里”,切实把政策宣读好、解读透,会同市人大组织2024年第二“人大代表议事厅”活动,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主题,在宜兴市芳桥街道屺山村中心广场,邀请相关政府工作部门、人大代表、行业专家、村民群众“入厅”议事,围绕和美乡村建设重点、难点问题,面对面敞开心扉,把要事议深议透,让经验传播借鉴。三是启动无锡市“乡逢是首歌”和美乡村文化巡礼系列活动,组织“青禾满田 万物丰芒”半日农夫体验、“我们的节日 端午歌会”、“青眼看乡村 逐梦田野上”青年分享交流会“秋日叙语 郎朗诗意”红色诗会、“金秋稻浪 趣在田野”主题作品展等活动,充分发挥乡村文化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作用,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四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维等工作,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

19.“美丽乡村示范效应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和美乡村片区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连片整体提升村庄风貌”以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带)建设要求,“五园五区六带”规划基础上,跨镇、跨村片区化、组团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整体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宜“茶乡竹海山水画廊”、锡东“稻香吴韵”、惠山江南桃花源3个和美乡村片区列入省级培育建设范围。二是重点培育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依据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十有”标准,重点培育建设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并将乡村美学融入到特色风貌塑造中,发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引领带动效应。三是组织开展艺术赋能乡村建设实践活动。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江南大学设计学院联合组织开展艺术赋能乡村建设实践活动,此次活动在江阴市长泾镇蒲市村、锡山区鹅湖镇圩厍村以及惠山区洛社镇万马村3个村开展,学生们运用乡土材料制作了乡村艺术装置作品,并为3个村作了乡村美学策划,取得良好效果,成为深化乡村建设美学导则的一次成功实践

20.“跟踪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完成修订《无锡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锡农规〔20242,明确市级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对任务资金分配、执行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向局本级和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发送2024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执行进展情况的工作提醒,督促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地抓紧资金拨付。二是以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将2023年局内部审计和2019-2022年乡村振兴领域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发现的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全部纳入《2024年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锡农发〔202426,根据问题清单跟踪整改、逐一销号。三是会同市财政部门出台了《无锡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管理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锡农发〔2022138,明确2016年之后种植粮食作物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目前阶段不纳入改造提升范围,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奖补政策。实施资金预下达后结算的制度。建立市级高标准农田大数据监管平台,对所有上图入库进行监管。四是督促指导江阴市农业农村局对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并按照要求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21.关于“执行采购决策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重点处室(单位)2019年来已采购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采购事项排查整改方案》,明确排查整改目标、排查内容、时间安排和整改措施,聚焦采购项目的程序、时间和台账资料等,对涉及宣传和品牌的采购事项进行了排查,并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强化思想认识,绷紧责任之弦,杜绝采购程序不严谨的现象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培训,聚焦采购单位职责、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等内容,围绕具体案例从政府采购分类、采购文件编制依据、采购文件编制注意点、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等几个方面做了重点讲解和交流。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调整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重点明确党组会议题提交流程、提交时限等具体要求,同时明“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党组书记或党组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要及时向党组会提交书面报告”,强化内部闭环管理,杜绝先实施后决策问题。

22.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局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事项范围、责任分工、办理要求、决策流程、监督整改等明确相关规定。强化提交议题的审核管理,结合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增设提交议题的初审、复审环节,落实专人进行议题把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考勤和请假工作的通知》,制定《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对物资采购、重大决策、日常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细化完善实验室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统筹安排实验室质量技术工作,监督指导检测人员按要求和程序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加强防疫监测科工作力量,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执行高效;优化采购方式,采用多批次采购、分批次发货的方式来避免出现试剂盒过期的情况,按月开展试剂盘库工作,发现过期试剂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细化管理举措,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和请假管理的通知》(锡农发〔202461号),强化考勤和请假管理。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织人事处会同机关纪委,定期抽查人员在岗和外出情况,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23.“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研究部署。依据上级精神,结合局具体实际,统筹谋划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研究制定《2024年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锡农党组〔202414和《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锡农党组〔202421,确保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目标具体。二是强化组织建设。筹划开展机关党委和部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机关党委委员,调整优化分工,打牢组织根基。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党务工作岗位上,参加市级机关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培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活力,提高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三是开展党建引领为农服务活动。深入农村一线开展“三经常、三服务”助农活动,即:经常走农村(涉农社区),服务村级建设;经常走园区,服务产业发展;经常走主体,服务生产经营。各党支部与相关村(涉农社区)、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确定结对关系,开展党建联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全局7个党支部分别与22个村、园区和农企完成结对,举行结对签约仪式,并常态化开展助农帮扶活动。

24.“干事创业激情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平时考核。出台《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平时考核实施方案》锡农发〔202416,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平时考核范围,每季度对其工作进行评价。二是出台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日常管理的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和请假管理的通知》(锡农发202461号),局组织人事处会同局机关纪委,抽查人员在岗和外出情况,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务员职级管理工作,有效发挥职级晋升激励作用。四是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加快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的调整工作,按照“适时、适人、适岗”的要求,有计划地对正科职、副科职干部交流轮岗。

25.关于“干部队伍专业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等渠道,引进信息、金融、经济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二是加强能力培训。围绕加强能力培训,已开展农机数字化、春季农业生产管理、蔬菜绿色高效生产、农村金融、宣传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培训。三是建立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估机制。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定期评估,注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新质生产力、生产实践技术革新、基层推广一线等方面进行评价。四是督促完善实验检测要求和程序。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和检验检测流程方法的学习培训以及监督考核,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做好内部质量控制和监督,同时通过制定内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加强考核管理,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已完成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26.“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和《关于明确市农业农村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锡委编办发〔202454号)要求,进一步理顺人员编制。形成了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的初步调整方案。强化项目监管。以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组织开展2022-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市级复评,全面检查资金分配、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资金拨付、任务和绩效完成等情况,目前已完成审核。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举办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加强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案例及舆情分析研判,邀请专家讲授《当前意识形态风险与舆情应对策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27.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和跟踪监督。完成修订《无锡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锡农规〔20242,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申报储备、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要求;将2023年局内部审计2019-2022年乡村振兴领域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发现的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全部纳入《2024年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锡农发〔202426,根据问题清单跟踪整改、逐一销号。二是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水平。组织开展2022-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市级复评,全面检查资金分配、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资金拨付、任务和绩效完成等情况,目前已完成审核;组织开展全市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围绕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涉农专项资金执行管理要点、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等重点内容讲解。三是强化合同管理。按照《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制度》(锡农发〔202071号)要求,补充完善缺少的手续和材料;对重点处室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问题进行“回头看”,并举一反三,报账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履行。四是着力提升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储备项目,为省级资金精准下达打好基础;针对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展情况已形成月调度、季提醒工作机制,督促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地抓紧资金拨付;加强结果运用,将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纳入2025年预算编制因素。五是规范财务审核。按照局财务管理办法,补充完善缺少的手续和材料,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审批流程,对每一张原始单据、每一笔费用支出仔细审核、反复核对,杜绝少签漏签等现象发生。六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修订完善《无锡市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锡农办发〔202411号),对局国有资产采购、登记、使用、管理、维护、出借、处置等全过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涉及专用资产的局属事业单位均另行制定专用资产管理规定。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完成了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闲置的电脑、打印机、实验仪器等纳入市财政资产管理系统网上公物仓管理,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享调剂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紧盯问题不松劲、狠抓整改不懈怠,强化统筹结合,持续有力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为农服务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破解难题、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加强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定位,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无锡“三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巡察整改实际行动坚定拥“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精准有效发力,纵深推进落实。持之以恒落实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做到常抓不懈、标本兼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标准要求,严格把关销号,适时组“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跟踪督办、逐个突破;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固化整改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规定,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改彻底、改到位。

)持续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工作作风。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的管理监督,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使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牢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将为农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办好办实各项民生实事,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持续砥砺责任担当,提升整改成效。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积极谋划、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学习运“千万工程”经验,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全面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1822965;邮政信箱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wxnyncjgdw@163.com

 

 

                             中共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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