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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 “五增行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12-31 15:02    来源: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684/2020-00161
发文日期
2020-12-31
公开日期
2020-12-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意见
关键词
农村,农民,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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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五增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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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切实巩固和拓展相对薄弱村脱困转化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现就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以下简称相对薄弱村)“五增行动”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委全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提升强村富民水平,从2021年起到2023年用三年时间,对相对薄弱村实施新一轮精准帮扶,夯实相对薄弱村发展根基,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促进集体经济均衡稳定长效发展,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近年来村均集体收入不足250万元或人均年村级可支配收入不足1000元标准的村,市级给予重点帮扶。各地可结合实际,明确各自的帮扶对象,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帮扶政策措施。按照“集体收益增效、产业项目增量、幸福指数增倍、村居环境增颜、组织建设增能”的要求,实施新一轮相对薄弱村“五增行动”。到2022年,相对薄弱村的集体收入全部达超250万元或人均年村级可支配收入超1000元;2023年继续做好巩固和提高工作,力争“双达标”,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带动、服务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集体收益增效。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发展村级经济,想方设法提高集体经济年收益。鼓励通过资产化整合、权益化联结、规范化运营等方式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建立镇(街)级或市(县)区级联合发展平台,相对薄弱村所在镇(街)平台建设率达100%。

  产业项目增量。推进“一村一产业项目”建设,夯实稳定增收的产业基础,相对薄弱村新增产业项目率100%。支持从绿色农业、休闲旅游、电商网络、文化创意、物业经营等方面,进一步整合资金资源,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重点发展有一定基础的特色优势产业,提高产业竞争力,产业项目稳定性年收益率不低于5%。

  幸福指数增倍。大力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建设,进一步提高标准、丰富内涵。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生活水平,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村居环境增颜。村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明显增强,持续推进农村住房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垃圾、污水、河塘,加快实现厕所净化、道路优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管理长效化,整体改善村庄面貌。

  组织建设增能。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乡村振兴各领域全过程。调优配强村级“领头雁”,推动村书记县乡共管,推行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根据需要择优选派“第一书记”到相对薄弱村任职(挂职)。加强基层党建阵地建设,村级“四有四化”率达90%以上。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产业发展方式

  (一)引导发展联合抱团型经济。由各市(县)区或镇(街)整合相对薄弱村资源,探索由国有企业参与、组建联合发展平台,通过抱团、联合、异地发展方式联建(购)物业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租赁、统一分配”的模式,在城镇区域、工业园区和专业集市等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的地方,依法依规新建或购置物业用房、租赁公寓、农贸市场、商铺等经营用房,提高集约发展水平,增加村级经济稳定性收入。

  (二)引导发展农业经营型经济。支持村集体结合本村实际,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相对薄弱村的科技推广力度,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生产设施、标准化畜禽和特种水产养殖场建设、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等项目优先向相对薄弱村倾斜,加快提升农业生产综合能力,不断增加集体收入。

  (三)引导发展产业融合型经济。准确定位、科学规划,积极挖掘当地人文历史、生态景观、特色种养殖业等资源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幸福镇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发展集观光旅游、餐饮娱乐、文化创意、运动休闲为一体的农业观光项目。鼓励发展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增加村级服务经营收入。

  (四)引导发展信息技术型经济。支持村集体发展农业农村信息化,强化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供给、销售领域的集成,加快实现农业生产、农业供给、农业销售的智能化,促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把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纳入电商产业发展整体规划,优先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措施。

  三、突出强村富民,巩固挂钩帮扶成果

  (一)健全挂钩帮扶制度。挂钩帮扶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建立入村走访制度,落实相对薄弱村帮扶责任,定期深入结对村开展帮扶工作;建立系统信息采集制度,充分沟通,摸清实情,分析原因,落实举措;建立季度填报制度,手机APP一键填报,建立健全结对单位帮扶相对薄弱村工作情况跟踪检查制度。

  (二)引导村企联合发展。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村企共发展、同奔现代化”行动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薄弱地区。通过村企联建,把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市场优势和乡村的资产、资源优势精准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联合发展,构建企业、村集体和农民多方互利共赢的联建格局,最终达到强村富民的目的。

  (三)组织单位部门帮扶。坚持“市区联动、挂钩帮扶、分工负责、一定三年”,切实帮助相对薄弱村发展提升。市级层面组织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挂钩帮扶100个相对薄弱村(见附件)。各帮扶单位帮扶资金可从部门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帮助相对薄弱村解决发展难题。

  (四)强化帮扶成果总结。加强经验总结,注重选树相对薄弱村转化工作先进典型,对帮扶转化成绩突出的,通过多种方式给予激励。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帮扶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政策稳定,加大扶持支持力度

  (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加大相对薄弱村扶持力度,提高相对薄弱村发展提升能力。市级财政对市区范围内的相对薄弱村给予30万元运转保障经费;设立相对薄弱村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对村集体和合作组织参与的经济发展类项目进行精准帮扶;相对薄弱村的其他项目由市级其他专项资金予以倾斜支持。压实市(县)区帮扶责任,市级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区镇两级的补助比例。

  (二)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各部门、各单位扶持农村发展的各类项目资金,应向相对薄弱村倾斜;“百企建百园”、农村住房建设、“一事一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条线的扶持项目,应优先考虑相对薄弱村,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相对薄弱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引导相对薄弱村开展土地整治和耕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支持相对薄弱村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进行有偿调剂,调剂收入主要留于所在村。建设用地指标可优先向相对薄弱村倾斜,对符合相关规划的低效建设用地,可在原址进行翻建和扩建,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存量用地不足的相对薄弱村,可适当增加“一村两楼宇”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四)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股权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办法,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活跃农村金融服务。通过财政贴息、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提供服务,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问题。

  五、加强党的领导,建立保障监测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功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相对薄弱村“五增行动”,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要着力加强班子建设,提升发展能力,坚持把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作为帮扶转化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实际选派优秀干部到相对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探索开展村级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突出党建联建,推动党组织互帮互助,加强基层党建资源整合。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政策聚焦效应。各市(县)区、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把相对薄弱村的帮扶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落实有力帮扶措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各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强指导、形成合力,力求取得实效。

  (三)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各市(县)区、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将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统计监测办法,加强指导服务,开展评估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管理制度,把专项资金纳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平台管理。各级要在本级立项批复文件下达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调研论证、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等数据更新,并加强对各类帮扶资金和项目的跟踪,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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