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鳊鲫鱼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5 17:5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无锡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鳊鲫鱼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协同推广项目
采购内容:“华海1号”团头鲂鱼种100万尾(规格8-12尾/斤)购置补贴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华海1号”团头鲂,是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等单位于2017年联合培育的水产新品种,具有遗传稳定、生长快、成活率高等优势。
2.采购数量与规格:本次采购的“华海1号“团头鲂鱼种数量100万尾,规格为8-12尾/斤。
3.水花或夏花来源:须是来源于“华海1号”团头鲂新品种培育单位。
4.补贴方式:拟以0.15元/尾的价格进行补贴,补贴总额15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考虑到运输时长及鱼种成活率等相关实际情况,采购宜兴当地的“华海1号”团头鲂鱼种可以最大可能地确保项目所用鱼种的优良品质和稳定供应。
2.根据宜兴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说明,在宜兴市几家引进“华海1号”的单位中,宜兴市锦盛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宜兴市西施荡水产品有限公司、宜兴市楝聚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三家单位均有与水产养殖相关的营业执照,但无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华海1号”团头鲂鱼种均为自产自销,且其自产的约1000万尾冬片鱼种已在本单位内部落实订单,不具备对外大规模供应的条件。宜兴市城旅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育成的约380万尾“华海1号”团头鲂冬片鱼种目前暂未出售,具备供应能力。
3.宜兴市城旅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齐全,不仅具备供应能力,且其供应的鱼种规格(8-12尾/斤)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该公司位于宜兴本地区,也具有相对可靠的安全性。综上所述,针对“华海1号”团头鲂鱼种100万尾采购,宜兴市城旅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具备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法律依据。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宜兴市城旅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南河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14281152XY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孟顺龙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研究员
吴建峰 无锡市新吴区农业农村局 高级农艺师
许炎 江苏新普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公示的期限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无锡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殷文健
联系电话:0510-85050956
联系地址:无锡市永丰路石子街63号501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浩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5011990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2188号901-902室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无锡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