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度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12-22 15:05    来源: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684/2023-00080
发文日期
2022-12-22
公开日期
2022-12-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农村,农民,预算,决算,资金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度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新吴区、滨湖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任务清单的通知(第二批)》(锡农发〔2021〕85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及2021年省级第三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1〕148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第四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1〕149号)及新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退回省级2021-2022年度农业专项结余资金的请示》,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新吴区2021年度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57.116万元(详见附件)调整至滨湖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滨湖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农发〔2022〕123号)相关规定,尽快编制相应专项资金的实施方案,将资金和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主体,并抓紧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按要求报送项目安排落实情况明细表,确保及时下达、及时兑付。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确保项目管理全过程“阳光操作”, 并根据项目立项、资金拨付情况,同步更新涉农资金监管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省级资金执行情况,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做好资金监管,及时督促资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自评。

三、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为加强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请新吴区后一步合理摸排项目资金需求,加强项目方案编制,确保项目资金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水平。

 

附件:新吴区2021年度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明细表.xls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2日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

综合值班电话

综合值班电话

综合
值班电话

农机安全举报电话

农机安全举报电话

农机安全
举报电话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