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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5-13 15:47    来源: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684/2023-00082
发文日期
2022-05-13
公开日期
2022-05-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农村,农民,预算,决算,财务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梁溪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经发局,相关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2年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1〕104号、苏农计〔2021〕57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25号、苏农计〔2022〕11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农业公共服务补助、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等4个专项第二批资金、部分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3),资金指标列入相关区2022年“213农林水支出”预算科目,明细功能科目详见附件1,专项实施意见和工作任务后续正式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4 号)、《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 号)、《江苏省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 号)、《江苏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 号)和相关专项实施意见要求执行,抓紧做好项目立项、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并按规定报送各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二、各地要加快支农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抓紧组织资金分配会商。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任务清单,尽快落实项目,及时提交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尤其对政策性和时效性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要确保及时下达、及时兑付。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要全面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杜绝资金滞留。

三、各地要按照《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绩效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四、各地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督促资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五、各地要根据项目立项、资金拨付情况,同步更新涉农资金监管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省级资金执行情况。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于7月31日前将项目安排落实情况按要求(详见附件4)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及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

附件1-4.xlsx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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