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01-29 15:32 来源: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684/2023-00081
- 发文日期
- 2022-01-29
- 公开日期
- 2022-01-2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预算,决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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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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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梁溪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2年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1〕104号、苏农计〔202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4个专项常规政策资金(详见附件1)和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下达给你们,请列你区和市级2022年“213农林水支出”预算支出科目,明细功能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起,对省厅每年例行安排预算、支出内容相对稳定的常规专项政策资金,市级于年初同步下达当年度专项资金和工作任务,为各地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创造条件,从源头加快省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体执行进度。
二、各地要贯彻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专项管理方式改革要求,根据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当年下达资金与往年结转结余资金,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编制相应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和工作任务落实方案,将资金和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主体,并加紧组织实施,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市农业农村局业务处室及时做好归口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三、各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立项分配的规范管理,推行公开公示等制度,确保管理全过程“阳光操作”,同步更新资金管理平台数据,强化资金使用跟踪问效。注重加强工作研究,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对专项资金任务安排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沟通。(详见附件3)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