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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第二批)

时间:2021-12-27 13:23    来源: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684/2021-00087
发文日期
2021-07-13
公开日期
2021-12-27
文件编号
锡农发〔2021〕9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农村,农民,财务,资金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单位): 现将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动物防疫等补助专项经费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1年度相应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各地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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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单位):

  现将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动物防疫等补助专项经费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1年度相应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及后续印发的省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前期下达的任务清单,及时落实各项政策,抓紧做好资金分配、项目立项工作,确保中央下达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已立项项目要加快组织实施、及时兑付资金,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进度较慢的项目、单位,要重点督导,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杜绝财政资金滞留。

  二、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用好涉农资金监管系统,严格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绩效评价情况将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三、强化资金监管力度。请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加大日常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

  四、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于8月30日前将项目安排落实情况明细表(详见附件3)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及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 陈欣,81822921,wxsnjjcc@163.com

  附件1: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落实情况明细表.xlsx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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