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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无锡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采购的公告XNC2021-09

时间:2021-04-29 13:22    来源: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684/2021-00033
发文日期
2021-04-29
公开日期
2021-04-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农村,农民,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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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2021年度无锡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采购的公告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依法规范本市农产品生产行为,从生产源头保障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2021年度无锡市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1年,我局将在全市范围继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需向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检测服务采购事宜向社会公开选择检测服务机构,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无锡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采购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检测样品数量

  1、蔬菜57批次;

  2、禽蛋10批次;

  3、水产品18批次。

  (二)检测项目

  1、蔬菜检测项目

   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涕灭威、氟虫腈、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

   2、禽蛋检测项目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氟苯尼考、磺胺二甲嘧啶。

  3、水产品检测项目

  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沼虾类不做SEM。

  (三)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为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与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CMA资质能力表涵盖本项目所有承检产品种类、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考核合格证明(CATL)。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数据和真实可信的检测报告,能出具第三方检测分析报告;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采购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3月26日下午17:00。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永丰路石子街63号(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407办公室)。

  3、采购文件领取。

  方式一:电子文档介质。请领取采购文件的人员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如系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检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检测服务机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检测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副本;

  (3)检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4)企业信用报告。

  方式二:通过网络报名,将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173715985@qq.com,并电话确认,经审核通过后,准许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五、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

  2、评审地点:无锡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16:00,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无锡市梁溪区永丰路石子街63号(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407办公室)。

  3、投标资料要求: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投标文书封装袋外明确标注,投标文书一式五份。

  4、中标人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在江南农网通知公告栏公示。

  六、本项目公告期限

  6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付款方式:中标检测服务机构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后,按照实际检测情况,先行开具发票,将发票、第三方检测分析报告和收费明细表同时寄至委托方,委托方将在收到后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实际检测费用。至检测费用到账后合同终止。

  2、本次抽查工作分阶段进行,中标检测服务机构需根据合同规定的检测周期,及时向委托方提供检测报告。

  3、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查彦,联系电话:0510-85059590,15995230095。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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