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特色镇村项目奖补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机构遴选公告XNC2020-18
发布时间:2020-08-14 14:1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进一步掌握特色镇村项目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按照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对特色镇村项目奖补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请条件和资料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江苏省信用等级AAAA级及以上;
2.具有1年以上(含1年)的农业农村项目第三方核查(验收)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经验;
3.在以往类似服务项目中没有负面记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二)申请资料
1.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特色镇村项目奖补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机构遴选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认定资料;
3.农业农村项目第三方核查(验收)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经验材料;
4.信用证明资料;
5.其它证明资料。
三、实施内容和方式
绩效评价对象:2017至2019年的所有特色镇村项目(项目涉及到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6个市(县)区,项目总数106个,项目总投资额30亿元左右)。
绩效评价方式:采取资料核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核查项目的比例不低于20%,且覆盖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6个市(县)区。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四、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
5.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按照自行采购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小组,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五、经费预算
总金额不超过28万元。
六、绩效评价成果
项目承担单位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无锡市农业农村局提交1份高质量的绩效评价报告。
联系方式:吴小庆、缪明刚,81822910、81821123,邮箱:zhc81103@163.com。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6号楼526室,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综合处,邮编:214131。
附件:《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特色镇村项目奖补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机构遴选申请书.docx》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