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4 16: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工信、经发)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和辐射作用,规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现行的《无锡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锡农规发〔2017〕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无锡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
附件:无锡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docx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