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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出台《关于调整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5-21 09:5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打牢农机安全生产基础,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机本质安全水平的提高,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拟定《关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关于调整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请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无锡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5月18日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锡政告〔2020〕1号)。《通告》规定:即日起,全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道路上禁止变型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通行;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扰乱秩序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发布后,相关部门随即召开了联合执法工作预备会议。决定建立由公安、农业农村、交通、城管等部门参加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在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既要做好《通告》的宣传解释工作,又要形成严厉整治拖拉机生产安全痼疾的高压态势合力,严厉震慑和打击拖拉机的各类违法行为,彻底整治拖拉机安全生产秩序;同时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对《无锡市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实施方案》(锡农机〔2018〕18号、锡财农〔2018〕38号)进行修订,将截止日期从2019年底延长实施至2020年底,并积极引导机主主动申请报废,尽快实现全市变型拖拉机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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