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太湖渔业资源保护项目的公告XNC2020-09
时间:2020-05-18 11:11 来源: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684/2020-00046
- 发文日期
- 2020-05-18
- 公开日期
- 2020-05-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农民负担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2020年太湖渔业资源保护项目的公告XNC2020-09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履行我局渔业行政管理职能,使用好市政府下达我局太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现就组织对太湖放流鱼苗、鱼种事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定放流鱼苗、鱼种单位,请有意参与的相关单位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太湖渔业资源保护项目。
二、项目说明
1、项目目的:为了改善太湖水质,增殖太湖渔业资源,保护太湖渔业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太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组织一批鱼苗、鱼种在太湖进行放流。
2、对放流鱼苗、鱼种要求,主要是白鲢、花鲢、每斤10-15条。
3、放流时间:2020年6月底前。
4、经费概算:24万元。
三、投标资格
1、参加招标的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招标的单位必须是本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繁育放流种类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营业执照(须提供相关复印件);
3、参加招标的单位必须遵守我省制订的上述相应种类种苗放流技术规范;
4、参加招标的单位所提供的苗种必须经具备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且符合有效期规定;
5、参加招标的单位组织苗种装箱、运输、投放等事项,配合完成本次放流项目,接受渔业部门的监督检查;
6、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所有放流种苗必须是本场生产,不得外购转售,不得向外转包。
四、有关事项
1、报名及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接受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地点在无锡市农业农村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新6号楼540室)。
2、请各有意向参与该项放流活动的单位,及时做好响应书(方案)等相关工作,响应书(方案)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5份,自行密封。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
2、评审地点:无锡市农业农村局613会议室(无锡市市民中心新金匮路1号6号楼)。
3、中标人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采购人: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大华 电话:0510—81822963。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