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承保机构的公告XNC2020-01
时间:2020-02-26 15:19 来源: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684/2020-00018
- 发文日期
- 2020-02-26
- 公开日期
- 2020-02-2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农场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土地流转农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无锡市农业农村局、无锡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的通知》(锡农发〔2019〕219号)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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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土地流转农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无锡市农业农村局、无锡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的通知》(锡农发〔2019〕2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承保机构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方式
1、项目名称:无锡市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
2、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数量
遴选承保机构2家。
三、保险标的
在无锡市区各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登记备案、未缴纳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依法合规合理、真实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四、基本条件
本次保险(试点)承保机构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19-2020年无锡市各区农业(农机)保险承保中标机构;
2、必须是经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经银保监(或原保监会)管理部门批准的在无锡市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财产保险公司;
3、具有合适、固定的经营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有基层服务体系,能提供上门服务;
4、在我市区域内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因保险业务被行政处罚,或因保险绩效考评取消了财政补贴资格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五、需提交的材料
1、拟承担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承保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与遴选无锡市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承保机构评分表内容相符的证明材料、调研报告、实施方案、服务方案等;
3、招标文件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免费向申报人提供电子文档介质,申报人无锡机构索取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召开答疑会
1、我局将于2020年3月5日下午14:00,在市民中心6号楼544会议室,对申报人针对申报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
2、申报人如有需要对申报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出,并于2020年3月4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cqd2001@126.com,传真:0510-81827168。
七、材料报送
1、接收时间:2020年3月12日下午13:30至14:00,14:00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地点:市民中心6号楼544室。
八、遴选时间及规则
(一)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3月12日下午14:00
地点:市民中心6号楼544室
(二)遴选小组
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遴选小组,机关党委现场监督。
(三)遴选方式
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现场打分,现场评出结果。
(四)遴选程序
(1)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各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对通过初审的参选人提交的参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3)按照算术平均法对参选承保机构进行最后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选取前2名作为无锡市农村土地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承保机构。如果只有或不足2家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报名,则以协商谈判方式确定。
九、结果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遴选出的承保机构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足以影响遴选结果的,则结果生效。
十、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遴选程序进行,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0510-81827168。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