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9 15:24 来源: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684/2019-00022
- 发文日期
- 2019-03-28
- 公开日期
- 2019-03-29
- 文件编号
- 锡农发〔2019〕4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农药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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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农业农村(经信)局:
2019年3月21日,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会议、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扎实开展农药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农传〔2019〕14号)和《无锡市加强农业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市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无锡市委第106次常务会议、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吸取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深刻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消除全市农药行业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农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精准治理能力,探索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任务
各地要切实承担起农药企业安全管理职责,抓住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关键环节,一把手领导要亲自抓农药安全,要明确牵头部门,将农药管理机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植保机构等力量融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迅速展开农药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一)农药生产环节。通过与上级部门数据对接,以及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我市范围内有有效农药登记证的农药生产企业共有16家,其中江阴市5家、宜兴市3家、锡山区1家、惠山区3家、滨湖区1家、新吴区3家。各地要根据这些生产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检查农药生产企业的各类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化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持证上岗等环节。要督促农药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到位。要重点检查企业资质,看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等是否过期,是否无证生产农药产品。要对需要用到高毒原药作为原料的农药产品,查生产记录,追查高毒原药的购买、使用、保管情况,防止高毒原药流失。要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加大排查力度,对达不到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请求吊销营业执照。要对迁址到外地的农药生产企业进行跟踪,与迁入地农药管理部门实现有效衔接,不留监管真空。要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擅自添加未经登记成分,特别是高毒高残留成分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要联系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二)农药经营环节。要对照农药经营单位资质条件,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农药经营单位经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农药经营单位环境、消防、水电、通风等设备设施有效运行情况。检查限制使用农药经营门店专柜销售、实名登记以及农药电子经营台账制度执行情况。对于台账制度执行不到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执行不到位、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存在明显漏洞导致高毒农药来源和去向查不清、经营假劣农药等行为都要严肃查处。对于不再符合经营资质的农药经营门店,要坚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我市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三)农药使用环节。按照农药零增长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安全的总体目标,继续做好农药使用技术培训指导,出好病虫情报,办好植保技术培训班,要加强对小宗特色农作物的植保技术指导,引导广大农业从业人员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农药产品。要对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企业、规模种植户等开展农药产品使用记录检查,检查农药使用台账,检查农资仓库农药产品来源和质量。我市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一旦发现含有禁限用成分的农产品,将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其他要求
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前期对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农药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安全检查。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为务实有效地推动我市农药行业安全监管有关工作,我局将抽调专人于近期赴各地开展抽查工作。请各地将开展区域自查的内容形成文字材料于2019年3月29日下午4时之前报我局,内容包括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联系人:查彦,联系电话85030110。
附件:无锡市农药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和监管情况一览表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