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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夏季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24 16:08    来源: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684/2018-00118
发文日期
2018-07-04
公开日期
2018-07-24
文件编号
锡农委办〔2018〕3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粮食,蔬菜,渔业,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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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我市夏季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农林(农水、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夏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防范和遏制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系统做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夏季是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病虫害、洪涝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时期,是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旺季。夏季高温期间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力防范杜绝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三个重点内容,务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

  (一)继续做好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无锡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锡农委〔2018〕59号)、《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农药和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锡农委〔2018〕60号)以及《关于做好2018年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工作的通知》(锡农委〔2018〕130号)要求和计划部署,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继续做好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60批/次,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70批/次。加强对检测结果的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坚决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7月中下旬,开展第二轮全市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具体时间和数量安排另行通知。

  (二)坚持安全为主,做好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市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做好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重点排查农药生产企业非法非标生产农药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实现对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农药行业安全稳定常态化。突出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经营门店实现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农药、叶面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进货渠道不明、产品来路不明、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行为,同时结合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重点排查农药产品添加隐性成分的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夏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7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对全市农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7月至8月间,开展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三)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和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夏季是农业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也是群众涉农举报投诉的高峰期。各地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第一轮全市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领域积极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对于已经查实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安全。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各地要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特点,排查隐患,消除隐患。要积极实践行政处罚“案前案后双通报”制度,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对于重要线索、跨区域线索、重大成果、重大行动、重要工作举措等,都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送情况。要注重将重要工作业绩形成信息资料推送上级部门官网发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联系人:无锡市农林执法支队,查彦:850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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