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2015-2017年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
时间:2018-05-03 15:50 来源: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684/2018-00044
- 发文日期
- 2018-04-08
- 公开日期
- 2018-05-03
- 文件编号
- 锡农委〔2018〕8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绿化,木材,森林
- 内容概述
-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2015-2017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苏林办造〔2018〕 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2015-2017年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全市森林抚育任务如期保质完成,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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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农林局: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2015-2017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苏林办造〔2018〕 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2015-2017年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全市森林抚育任务如期保质完成,通知如下:
一、实行半月通报制度,加快实施进度。自今年起,我市对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工作实行半月通报制度,请各地于每月15日、30日之前认真填报统计表格(具体见附件),并请各市(县)区农林局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我委。我委将形成汇总材料,以市农委名义正式行文通报,如实反映各地森林抚育实施进度,并将该通报抄送各市(县)区政府。希望各地高度重视,对照任务下达情况和完成情况,认真排查,仔细核实,找准问题,加快实施。
二、严格质量管理,强化设计监督。在开展森林抚育工作中,各地要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森林抚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林造〔2018〕4号)文件要求,严格质量管理,因林制宜、因地制宜、因需制宜,科学编制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强化施工作业监督,做好施工现场指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保质及时完成森林抚育项目任务。
三、加大考核力度,做好档案管理。请各市(县)、区对照2015-2017年的任务安排情况和完成时间要求,做好项目的自查工作,填好相关表格,随时将与项目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全省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完成情况是与各级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紧密挂钩的工作,对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完成情况,我委将与各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紧密挂钩,对工作推进不力或任务完成不好、质量不高的地区,酌情扣减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分值。
附件:无锡市2015-2017年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xlsx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