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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2-12 16:13    来源: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684/2018-00021
发文日期
2018-02-08
公开日期
2018-02-12
文件编号
锡农委【2018】2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生猪,畜牧业,绿化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近期,徐州铜山区被媒体曝光了生猪屠宰环节监管缺失,外埠入苏动物及其产品指定通道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省农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苏农办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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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农林(农经水利)局、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徐州铜山区被媒体曝光了生猪屠宰环节监管缺失,外埠入苏动物及其产品指定通道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省农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苏农办牧【2018】号),现转发给你们。当前春节、“两会”临近,各地已进入生猪产品消费旺季,各地要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农委办公室通知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力量,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开展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大排查行动,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隐患,确保辖区内检查站、屠宰场、分销换证点检查全覆盖。各地要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查验和“瘦肉精”抽检制度,严把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和结果处理“四关”,严防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要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对违法调运、接收外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严格查处承运人及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接收方的责任;对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动物、添加“瘦肉精”、注水以及使用禁用药、人用药物等的,严格依法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地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2018年2月13日前,将排查工作总结报送至无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姚杰,联系电话:0510-85050400。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pdf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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