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林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 13:3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市(县)、区农林(地经)局:
根据《江苏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的通知》(苏林种苗〔2018〕1号)的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国有育苗单位。
省级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育苗面积超过100亩的育苗单位。
(二)支持重点
苗木培育补贴项目优先支持用材树种、经济树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木本油料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培育,具体树种及苗木验收规格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育苗单位应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及档案,连续从事苗木培育两年以上,具有完成培育优良苗木任务必需的场地、技术人员、设施设备,采用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等先进适用技术培育苗木。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1、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对符合标准的苗木按每株2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国有育苗单位因使用良种、采用先进技术培育良种苗木而增加成本的补贴。
2、省级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对符合标准的苗木按每株2元补贴,各市(县)、区限报3个项目,每个育苗单位申请省级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对育苗单位因使用良种、采用先进技术培育苗木而增加成本的补贴,包括种子、穗条购置支出;土地平整、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支出;无纺布、地膜、穴盘容器以及生根粉、肥料、农药等与育苗有关的物资购置支出及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和小型数据处理设备购置支出等。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市(县)、区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林业主管部门。由市林业主管部门对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单位审核后统一汇总报省林业局。
2、申报材料。各市(县)、区农林(地经)局统一汇总后,填写2018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申请表(附件2)、2018年省级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种苗站,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各区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对照项目指南,对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及项目可行性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应对项目申报内容等开展现场查验,确保项目真实、实施可行。
(二)立足“三化”,确保重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造林绿化树种“珍贵化、彩色化和效益化”的指示精神,2018年省级财政苗木培育补贴项目将重点支持珍贵、彩色和有经济效益树种苗木的培育,为造林和城乡绿化提供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和品种对路的种苗。各地要把握政策走向,明确支持重点,因地制宜,确定今年的项目申报对象。
联系人 :邵文慧 联系电话:13771478315。E-mail :52490645@qq.com。
附件:1.2018年省级财政苗木培育补贴项目苗木合格标准.docx
无锡市林业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