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重申会议活动有关纪律的通知
时间:2017-12-18 16:44 来源: 中共无锡市农委党组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684/2017-00288
- 发文日期
- 2017-12-18
- 公开日期
- 2017-12-18
- 文件编号
- 锡农委党〔2017〕1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中共无锡市农委党组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行政,工作制度
- 内容概述
- 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确保良好会议秩序,经党组研究,现将有关会议活动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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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确保良好会议秩序,经党组研究,现将有关会议活动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1.严禁缺席代会。(1)市委、市政府、省农委、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等上级要求委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应向委主要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协调其他负责同志参加,不得安排其他同志代会。如省上级会议活动和市委、市政府会议活动同时召开,则视会议活动重要程度和内容情况一事一议,并认真履行请假手续。(2)委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并要求委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因故无法参加,应向委主要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后,安排本处室(单位)其他同志参加。如省上级会议活动和委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的会议活动同时召开,则视会议活动重要程度和内容情况一事一议,并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2. 严禁迟到早退。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应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签到,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等现象。
3.严格会场活动纪律。会议活动现场,应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成静音状态,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非紧急事务不得接打手机。
4.严格执行检查通报制度。委机关党委、办公室将对会风会纪进行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在市级会议上代会、缺会、迟到早退、不遵守会场秩序等行为被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通报批评的,委党组将按照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原则上不参与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先。
中共无锡市农业委员会党组
2017年12月18日